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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买房还贷,离婚时未还清部分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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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147052
时间:
2018-10-6 18:07
标题:
夫妻共同买房还贷,离婚时未还清部分如何处置?
天水市曹女士咨询:
我儿子儿媳四年前结婚,两人贷款买房共同还贷,到现在还没有还清贷款,但本年以来小两口感情出现问题,闹着要离婚。请问,一旦离婚共同房贷该怎么办?
本报记者连线张兆军律师解答:
夫妻二人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因此也必需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来共同偿还。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标的目的另一方支付首付、按揭贷款及房屋增值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记者
王昊
整理)
作者:
绿林人
时间:
2018-10-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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