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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物时商家有这种行为,请马上举报,分分钟解决! [打印本页]

作者: 啊城仔    时间: 2018-10-11 08:57
标题: 购物时商家有这种行为,请马上举报,分分钟解决!
手机在手,万事不愁!

购物、贷款......移动支付通通帮你解决。

然而移动支付的这种便捷

带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钱包带了没?

“带什么钱包啊,带上手机就好了,现在还有谁带现金出门的!

















不带钱包怎么付款?

现在都移动支付了,只要拿出手机扫一扫即可,简单又便捷。









请输入









你们这种想法使得一些机构和商家拒收现金,甚至只接受某一种电子支付方式。这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我们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安心,央妈岂会坐视不管!早已于2018年7月13日发布了相关公告。

















央妈英明!那公告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认真往下看看!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8〕第10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罗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二、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办事、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办法排斥现金。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办法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小编提个醒

以上中国人民银行的发声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遇到拒收现金现象的,消费者可投诉举报,保障自身享有的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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