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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一个婚姻法的房产漏洞,是你所不知道的 [打印本页]

作者: 点击    时间: 2018-10-22 09:10
标题: 有一个婚姻法的房产漏洞,是你所不知道的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就是合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其增值部分,应属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或部分房款,婚后持续还贷的,虽然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应当是为共同财产。

很明显,婚姻法只对房屋增值做了分割明确,贬值了怎么分担。

是不是说明了,连我们的法律都没有考虑过房价会跌呢?
作者: 源馨    时间: 2018-10-22 09:10
贬值了付折旧费及租金。结个婚搞不好会欠债累累债台高筑。呵呵
作者: 千千洁    时间: 2018-10-22 09:11
国家经济负增长是什么情况?
作者: 黄惠明    时间: 2018-10-22 09:11
贬值了国家补助
作者: 517318447    时间: 2018-10-22 09:12
就是啊,国家支持的只涨不跌
作者: 梦醒·时    时间: 2018-10-22 09:12
贬值了家庭收入白贴给别的一方了。
作者: persistheihei    时间: 2018-10-22 09:12
哈哈哈,这我倒是没想到~
作者: 512    时间: 2018-10-22 09:13
应以结婚时法律规定执行。
作者: 忠信镇人    时间: 2018-10-22 09:14
增值国家会采取限购办法,限购办法影响了无房一方的权益,无房又共同还贷的一方当然要分割有房一方的增值部分。
作者: 8346172555    时间: 2018-10-22 09:15
增值也可以为负
作者: yangruixia    时间: 2018-10-22 09:15
婚姻法没有给出增值部分的计算公式,说的是双方协商解决。
作者: 优姿、    时间: 2018-10-22 09:16
贬值是负增值。一样是谁的名字谁负担啊!个人觉得很明确的。
作者: 思如    时间: 2018-10-22 09:17
负增值
作者: 永兴建材    时间: 2018-10-22 09:17
言之有理
作者: 飞女晓    时间: 2018-10-22 09:18
[捂脸][呲牙]
作者: 寻找以往    时间: 2018-10-22 09:19
稳赚不赔[大笑][大笑]
作者: yeying520    时间: 2018-10-22 09:20
转发了
作者: D调    时间: 2018-10-22 09:21
简单的数学问题,增值就分,没增值或贬值就不分,即正数分、零及负数不分
作者: JERRY仔    时间: 2018-10-22 09:21
跌了只是增值变负数,一样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你以为能赖掉?
作者: cultyu    时间: 2018-10-22 09:22
房子还能贬值?你让房子下的土地所有者情何以堪?
作者: 小夏    时间: 2018-10-22 09:22
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故作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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