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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婚前父母为其买房,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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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ietru1
时间:
2018-10-23 09:42
标题:
子女婚前父母为其买房,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
父母婚前为孩子准备的婚房,按照购买的方式,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第二种是父母出首付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由子女婚后共同还贷。
第一种情况大家都比力清楚了,如果该房产产权人是子女的名字,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如子女离婚,该房产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种情况比力复杂些,第二种情况又分为房屋产权在子女名下,父母出首付、子女婚后本身还贷款以及房屋产权在子女名下,父母出首付同时婚后贷款也由父母支付两种方式。
房屋产权在子女名下,父母出首付、子女婚后本身还贷款这种方式下,如果子女离婚,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是否子女有权利进行分割。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种方式下,房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应归子女所有。但该房屋是向银行贷款所买,购买后一直向银行还贷,婚后发生的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属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子女应按已发生的婚后按揭款项二分之一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补偿给其配偶。
房屋产权在子女名下,父母出首付的同时,由于子女无力支付婚后贷款,父母继续全额出资或部分出资偿还子女的婚后房屋贷款,这种方式在中国的家庭中比力遍及。如果子女离婚,房屋归属问题没有疑问,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原则,应该归子女所有,但是就父母的出资是赠与性质?是债权性质?还是父母出资增加子女在房屋贷款及相应升值部分上的份额?法律没有进行明确,司法实践中各个法官判决情况也不一,不外,从婚姻法的原则来看,应倾向于增加子女在房屋贷款及相应升值部分上的份额,比如说父母全额出资帮手子女婚后还贷款,该房产归子女的同时,子女不支付其配偶任何补偿。如父母出资偿还贷款的一半,该一半的贷款及房屋升值部分不需要给其配偶补偿。
别的需要注意的是,父母的出资需要保留出资记录,最好是通过汇款的方式来进行出资,以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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