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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阳光花园十字路口占道卖月饼 审批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翊v殘    时间: 2018-10-29 16:44
标题: 阳光花园十字路口占道卖月饼 审批了吗?
掌上春城讯 “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立促销点卖月饼,是否经过了审批?”17日,有昆明市民爆料称,在昆明市西山区阳光中路与日新西路十字交叉路口,多户商家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月饼促销点进行经营,影响交通秩序与行人通行。占用非机动车道经营没人管吗?还是另有他因?记者进行了调查。









现场:占道经营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接到市民举报后,记者随即赶到现场。在昆明市西山区阳光中路与日新西路交叉路口,除北面十字路口,云南特产·曲靖小粑粑、宣威永第火腿月饼、攀枝花特产等五大月饼促销点占据了十字路口一侧的非机动车道。其中,金兰亲情云腿世家、攀枝花特产的促销点还占用了人行道。记者注意到,这个十字路口未设置红绿灯,但车辆与行人熙熙攘攘、川流不息,人流车流量极大。

促销点主要经营月饼,各种月饼礼盒、散装月饼琳琅满目,攀枝花特产除月饼外还售卖水果,有石榴、芒果、苹果等。走近各促销点,问及占道经营的原因,五个促销点现场工作人员的回复如出一辙,皆表示“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但问及具体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日期等问题则皆表示不知道,只是统一回复:“必定是经过审批的,不经过审批哪敢在这里摆?”问及审批是否收费,有商家表示:“必定收费,不收费谁批给你?”

其中,云南特产·曲靖小粑粑、白马口口香滇品香还出示了审批文件。记者不雅观察到,审批文件名称为“福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许可证(临时)”。批准占用的道路是日新西路,允许占用的面积为长15米,宽3.5米。占用的原因是“中秋月饼临时占道经营”,批准日期从9月12日到9月30日共19天。“我们都是走了合法程序的。”白马口口香滇品香的工作人员补充道。

问及其他问题,各促销点的工作人员都显得比力保守,皆表示:“老板不在,我们不清楚。”但问及老板的联系方式,五家商户工作人员都未告诉记者。记者通过各促销点“棚子”上的电话联系了商家。其中,攀枝花特产和云南特产·曲靖小粑粑专卖店皆表示之后会联系记者,但截至发稿,记者还未接到电话。

白马口口香滇品香销售部相关负责人则给出回复,表示确实经过了审批,但对于具体审批流程和是否交费等方面的问题,该负责人并未过多进行正面回应。宣威永第火腿月饼专场的老板徐先生给出的回复跟其他商家一样,并表示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未进行收费。金兰亲情云腿世家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则未接通。



市民:占用非机动车道经营,不合理

针对占道经营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四周的市民,多数市民表示这样做不太合理,但“这个我们就管不了”,“经过政府部门审批,就需要政府部门来督促办理,我们没有阿谁权利”。市民祁女士表示:“这样做容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面对政府通过占道经营审批的问题,鲁先生显得比力专业。“没开市民听证会就决定了?”他认为,这个事情首先要知道的是政府通过审批的名目是什么。之后他还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要协调交通办理部门做好非机动车分流和机动车引流工作,避免造成交通拥堵。骑着电动车经过的徐先生说:“这些促销点就挡在红路灯路口,开车转弯或直行时容易发生车祸。”我个人觉得占用非机动车道本身就不合理,建议商家在超市及菜市场促销,不要影响交通秩序。

城管:通过审批是出于传统习俗考虑

针对政府通过占道经营审批的问题,记者致电审批单位——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城管科科长施先生表示,五个促销点确实都已通过审批。据介绍,昆明市下发913号相关通知,即《昆明市城市办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占道销售中秋月饼摊位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的是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等辖区中秋节期间月饼占道促销的问题。

施先生表示,对已经公布的占道经营的绝对禁止区,如40米以上的主干道是绝对不允许通过审批的,而在其他十字路、相对宽阔的地方,在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视情况通过审批……对于收费问题,他表示文件没有硬性规定,所以没有进行收费。对于审批之前是否考虑过交通因素的问题,他表示之所以允许在阳光中路与日新西路这一交叉路口占道经营,是因为综合考虑来看,这里是相对比力适合的地方。“任何占道经营都会对交通造成影响,我们只能尽量规范。”对于通过审批的原因,施先生表示是出于长期以来传统习俗和人情习惯的考虑。

之后,记者还致电咨询了下达相关通知的部门,昆明市城市办理综合执法局道路桥梁办理处处长给出了回复。他表示,9月13日确实下达了占道经营的相关文件通知。具体的点位,具体的审批权由各辖区城管局掌控。记者问:“下达通知前是否考虑过交通因素?”处长表示:“通知上明确规定不成以占用人行道,不成以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考虑到节日气氛,每年中秋节来临之前,我们都会下发一个通知,要求各辖区按照要求,在不占用人行道、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允许月饼销售商在公共的开放空间进行占道销售,便利市民购买月饼。”

律师:建议主管部门合理规划摊点布局

占用非机动车道经营本身违反了交通相关法律法规,但是政府部门经过了审批,商家就有了“护身符”。而相关部门则表示是出于传统习俗、节日氛围的考虑,为了便利广大人民群众购买月饼。那么,该如何衡量相关法律法规与传统习俗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呢?让交通“让步于”传统习俗、人情习惯是否合理?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周。他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必需经过道路主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的应当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同时占用者还可能面临被罚款;不法占用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补偿他人损失。此外,行政审批的主体是法定的,不能越权审批,不然审批会不合法。最后,建议主管部门结合节日的特点,合理规划摊点布局,严把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加强监督办理,依法行政。

都市时报全媒体实习记者:赵秋梅

责编:刘丽慧 一审:周晓雪
作者: 小提琴    时间: 2018-10-29 16:45
审批与占道没有关系!审批主要表现是交了费用,结果依然占道,也就是说占道经营合法化;未经审批同样占道,只不外是不法占道经营。二者有一个客不雅观共同点→占道。
作者: thatthat    时间: 2018-10-29 16:45
中秋月饼,过年鞭炮!!
作者: 董生    时间: 2018-10-29 16:46
就算不摆也有车停,我真没发现摆不摆有什么区别。
作者: 朝秦暮楚    时间: 2018-10-29 16:46
看看。我们这里佔了半条马路了。
作者: 村长的夏天    时间: 2018-10-29 16:47
没有
作者: 夢菲兒    时间: 2018-10-29 16:48
审不审批不要紧,主要是交钱了。
作者: 江国达    时间: 2018-10-29 16:49
修南二环,清理干净了占道泊车场,大好事一件,可卖月饼的又来凑热闹反到是畅通无阻没人干涉,警察只管车,管不了进口货,难怪天天堵,堵,堵
作者: 长相厮守    时间: 2018-10-29 16:49
交了钱就合法,不交钱就是占道经营。
作者: ☆→冰←★    时间: 2018-10-29 16:50
没有收费,鬼都不信,要不也批一个给我
作者: 346131685    时间: 2018-10-29 16:50
彩云北路上,强行把非机动车赶到人行道上怎么说?
作者: 926484520    时间: 2018-10-29 16:51
很多自行车道还不是国资泊车。
作者: ly2008924    时间: 2018-10-29 16:52
交了钱的占道经营也合法[捂脸][捂脸][捂脸]
作者: HPWANGMING    时间: 2018-10-29 16:53
民生民生,打着民生打着电视台就可以赚钱了嘛,永弟和昌龙民生不这么做也就赚不到钱了嘛,一个棚子摆二十八天一万多
作者: jiandayanni    时间: 2018-10-29 16:54
不交钱,能审批吗?
作者: 天热打肋赤    时间: 2018-10-29 16:54
请问过年期间走亲访友没车位可以占道泊车吗?走亲访友也是传统习俗呀!
作者: beiyue136    时间: 2018-10-29 16:55
你才搞笑,那条路是阳光花园本身的路,人家想摆什么就摆什么
作者: ヅ叚娤    时间: 2018-10-29 16:56
来螺峰街看看,吉庆祥糕点厂算不算占道经营?
作者: emmachang2010    时间: 2018-10-29 16:56
必定是批给了亲戚伴侣
作者: 科尔沁祥瑞    时间: 2018-10-29 16:57
送个红包钱比办一个占道证的钱还要多[捂脸][捂脸]亲身体验了一把……;
作者: 卧雪舟    时间: 2018-10-29 16:58
都是占道经营,审批不审批就是缴费没缴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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