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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区业主被物业欺负8年,投票更换物业,物业不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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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知所谓。
时间:
2018-11-2 16:38
标题:
小区业主被物业欺负8年,投票更换物业,物业不肯走?
其实对于很多居民来说都知道,物业本来就是全体业主请的“管家”,但是这个“管家”没做好,却不知道怎么办。
例如合肥,有一个小区,业主被物业欺负了长达8年,后来忍无可忍,投票小区92.36%的业主都表决同意更换物业,但是新的物业来了,旧的物业却不肯走了。
其实物业虽然表面上说是全体业主的“员工”,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的人是受物业欺负,需要看物业的“脸色”行事。
这样的行为还不少,其实按照《物权法》的第81和82条规定,业主是由权利自行办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办事企业或者其他办理人办理。
并且对于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办事企业或者其他办理人,业主是有权依法更换的,并且是不需要经过开发商同意的。
只是现在很多人都是选择忍气吞声,并没有选择换物业,而事实上,要好的物业也是很难的。
在2004年的时候,上海就有一个案例,物业公司以公开招标选聘的方式选择,而阿谁时候以最低分落选了的A公司。
就开始千方百计阻止中标的物业进驻,导致业委会的工作陷入了困境,最后在本地的房管部门要求下,A公司才撤离小区。
这一次的物业也是如此,新物业进驻的时候,遭到了旧物业的抗拒,好在最后街道办、住建局、警察、城管全部到场协助,才把旧的物业轰走了。
其实物业说白了还是办事业主的公司,所以有的时候业主该强硬就要强硬,如果被欺负了,要勇敢的站出来换物业,这样不良物业才会更少,而物业也应该办事更周到。那么大家在生活中遇到过什么样的不良物业呢?欢迎留言评论。
作者:
方源建材
时间:
2018-11-2 16:39
物业有“保安”,背后是开发商,再背后是用金钱收买的……,不想说了!这是司空见惯的小区办理现状。
作者:
chenfs999
时间:
2018-11-2 16:39
对的
作者:
小叮
时间:
2018-11-2 16:40
他们小区最好不要物业
作者:
黑玫瑰
时间:
2018-11-2 16:41
赶走
作者:
蝴蝶与我
时间:
2018-11-2 16:41
开发商委派的前期物业是开发商的代理人,根本不为业主办事而是为开发商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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