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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罚10000元」中山新成海港大酒楼上“黑榜”,食品验出氯霉素! [打印本页]

作者: 佐艾    时间: 2018-11-10 13:44
标题: 「罚10000元」中山新成海港大酒楼上“黑榜”,食品验出氯霉素!
昨日,市食药监局公布了

本年第七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商家。





中山市新成海港大酒楼因猪肉和山坑皖鱼抽样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标准要求,被没收违法所得:347.20元,被罚款:10000元。

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18批次(“利威丝染发霜”多个批号),被没收上述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被没收违法所得:22334.80元;被罚款:111674元。

此外,违法商品涉及了苹果醋饮料、柠檬味茶饮料、最强大脑生榨椰子汁、中老年高钙核桃牛奶、百香果果汁饮料等饮品。

来看看还有哪些商家违法了!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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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

“黑名单”信息





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公告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办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药品办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办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示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办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如果街坊在日常生活中发现

危害食品用药安全的行为或个人

可拨打12345或12331投诉举报
作者: 西元    时间: 2018-11-10 13:45
张溪海港么
作者: 小精灵    时间: 2018-11-10 13:46
应该仃业!一万元对食品安全一点作用都冇!受伤害的都是大众市民。
作者: a940194    时间: 2018-11-10 13:46
大排档罚款也不至于这么小?应查查开罚单人背后的事
作者: 卧雪舟    时间: 2018-11-10 13:47
罚款太轻了,该重罚那质量不合格责任人,付出更大代价。
作者: 永兴建材    时间: 2018-11-10 13:48
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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