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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达红领巾事件:商家追逐利益,我们的学校能否坚守住底线?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怪兽    时间: 2018-11-22 13:54
标题: 万达红领巾事件:商家追逐利益,我们的学校能否坚守住底线?
写在前面:关于万达红领巾事件,三水三心被本不予置评,因为,作为教育人,我不想将矛头对准我的同行,但我却一直没有能够说服本身。昨天看到这个文件后,我思之良久,以为,是否该就这件事发一点声音了呢?



有点冷幽默

据媒体报道,10月10日,jyb发布《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再次点名山东万达红领巾事件,措辞非常严厉:

近日,山东菏泽市开发区交警大队联合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时,菏泽万达广场及菏泽市广播电台经济文艺广告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印有菏泽万达商业广告的小黄帽和红领巾,性质恶劣。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此事进行了严肃查处。各地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办法,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新闻回顾:9月28日,“万达红领巾”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9月29日,菏泽市本地有关部门已对涉事的广告主和广告制作人立案调查,菏泽万达广场办理公司总经理等3名主要责任人被解聘。

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学生发放的红领巾上竟然出现“万达”商业广告,对此,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发放的。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官网已给予丹阳路小学校长吕咏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法律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万达的这种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并且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作为教育人,我对这个文件的及时出台,深感欣慰,但反复一琢磨,却不是一个滋味:商业机构考虑的是广告效益(自然,如有悖社会公德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自然应当受到惩处),我们的学校要思考的是什么呢?我们的教育工作者,要思考的是什么呢?

就是在这件事情上,主要责任方,究竟应该是谁呢?





一,商业机构考虑的是效应,但不能悖社会公德或者违反法律法规

对于商业机构来说,他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定是利益!甚至,为了利益,本钱有的时候,还会违反法律法规甚至逼上梁山。马克思有一个很经典的论断:一旦有适当的利润,本钱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逼上梁山;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所以,法律,必需对这种行为严加规范,甚至予以惩处!

正因为如此,万达将相关的涉事人员,作了解聘处理。这也算是一种危机公关吧,在汹涌的舆情面前,不拿出一点姿态,多半会被人们的口水淹死,即使是那些富可敌国的公司!

那么,万达公司相关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我们的律师说“涉嫌违反法律法规”,那究竟是违反什么法?却并没有说明。三水三心不是专业律师,我查阅了《广告法》,该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办事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办事

那么,该如何处理呢?《广告法》也规定得非常清楚:由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看着戴着印有广告的红领巾的孩子,我总有一种酸酸的感觉

迄今为止,关于该事件,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办法!这是否也是一种“执法不严”的表示呢?

这里再强调一点,有人认为,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但由于《广告法》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显得牵强,并不是太合适。大家以为如何,欢迎在评论区互动留言。

按照上面的分析,对于这起广告的制作方、发布方,依法予以惩治,以儆效尤,这就是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

那么,作为涉事的另一方,我们的学校呢?

二,学校考虑的是正确的人生与价值引导,岂能与商业机构随意合作?

其实,作为公办学校,所有的经费都是由财政支出的,是不需要不能够与商业机构随意合作的,这其实是一个基本常识!

如果连这一个基本常识都不知道?我只能呵呵了!!!

何况,学校岂能不知道红领巾的意义?就在昨天,建队日,多少学校组织庄严隆重的仪式,为新队员佩戴上鲜艳的红领巾?我们,作为曾经的少年先锋队队员,只要旋律一响起,你是否都能够随着唱出: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爱祖国,爱人民,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前胸

我相信,涉事的学校,也必然在建队日前后,组织过这类似的活动!我也相信,该校的老师,必然慷慨激昂,讲述红领巾的故事:那是国旗的一角,那是无数先烈用鲜血染红的!



连一般的网友都知道的事实,难道有人不知道???

他们,难道不知道,在红领巾上,印上两排白色的字,是多么的刺眼,是多么的不合时宜,是对先烈多么的亵渎?是对未成年人多么的不尊重??

如果真的连这都不知道,我们岂能呵呵了事???





我想,要想进入学校,发这些所谓的“红领巾”,必然是经过校方同意的!那么,校方为什么要同意呢?两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协议呢?调查了吗?处理了吗?

我们都很清楚,发布广告,是需要广告费的,这就像我有一辆车,你想在我的车上,喷上广告,那对不起,你是要给钱的!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利益交换呢?

我不得而知!

忽然想起“开学第一课”,我不禁哑然失笑!
作者: JERRY仔    时间: 2018-11-22 13:55
学校岂能不知道红领巾的意义?就在昨天,建队日,多少学校组织庄严隆重的仪式,为新队员佩戴上鲜艳的红领巾?我们,作为曾经的少年先锋队队员,只要旋律一响起,你是否都能够随着唱出: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        爱祖国@澎湃新闻
作者: 逗我开心吧    时间: 2018-11-22 13:55
商业机构考虑的是广告效益(自然,如有悖社会公德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自然应当受到惩处),我们的学校要思考的是什么呢?我们的教育工作者,要思考的是什么呢?@头条教育联盟 @头条教育
作者: zhulifeng0710    时间: 2018-11-22 13:56
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意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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