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信息网

标题: 商家不给开发票怎么办?请勇敢说“不” [打印本页]

作者: 河源人在厦门    时间: 2018-12-9 09:08
标题: 商家不给开发票怎么办?请勇敢说“不”
小伙伴们出去购物消费

去吃饭、买衣服、买化妆品等…

是否经常遇到商家拒绝开具发票呢?

那么遇到这些情况

该怎么办?

又该如何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呢?





大家请注意了

出去购物消费如果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你可以这么做哦~

情况 1

消费者购买了商品/办事,商家不给开发票,符合规定吗?

不符合规定,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办事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标的目的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的特殊情况指农产品收购等情形)消费者要主动索取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情况 2

商家、个人等虚开发票,符合规定吗?

不符合规定,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挨次、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 为他人、为本身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 让他报答本身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情况 3如果商家拒绝给我开发票,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请直接通过法定维权渠道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方法一:拨打12366投诉举报

方法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

温馨提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 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挨次、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 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留、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 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 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 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欢迎光临 邳州信息网 (https://www.pzxx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