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们责罚儿童的时候,不是感情用事,而是严肃地、有效地去执行,打的时候不是盛怒地一次打完,而是慢慢地打,在打中间参着说理,并且不雅观察打得效果,一旦他们因此顺从了,悔悟了,便不再打了。 单单鞭打他们是不够的,你应该比及你已克服了他们的心理,他们已经顺从地、忍耐地屈服在责罚跟前以后,方才可以停止。(《教育漫话》 [英] 约翰·洛克 著 傅任敢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