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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宠物伤人,饲主反而要求伤者赔“狗费”? [打印本页]

作者: 蓝天大海    时间: 2019-1-30 11:03
标题: 宠物伤人,饲主反而要求伤者赔“狗费”?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波折他人生活。
近年来,城市居民饲养动物的愈发遍及,因饲养宠物致人损害的纠纷也逐渐增多。






补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办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办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办法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办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该类案件实行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只要发生宠物伤人事件,不论动物饲养人或办理人是否具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补偿责任。
宠物主人在遛狗的时候不使用牵引绳,即没有对动物采取任何的安全办法,造成他人的损害,动物饲养人或办理人应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免责情况

但并不是宠物致人损害后,就必然是饲养人承担责任的。
侵权责任法不仅规定了宠物饲养人的责任条款,也规定了相应的免责条款,即宠物饲养人或者办理人可以证明损害是因为受害者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甚至不承担责任。
例如,宠物主人已经尽到了相应的管领义务,并且受害人自身存在明显故意的挑逗宠物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饲养人是不承担责任的。






文明养狗,规范养狗是必需的,也是一种社会规范。文明养狗要靠自觉,也要靠监管,但重点都在人本身。
作者: 以爱相随    时间: 2019-1-30 11:03
狗可以随便咬人不消赔的话,那好办,谁都可以养对吧,狗不是谁的专利特权,你养狗不管狗别人也一样,你就不怕挨咬么
作者: 天神的守    时间: 2019-1-30 11:04
现在很多喷子和媒体,喜欢把人去伤害狗的前半段不说,单把狗因为受伤害反击那段拎出来,结果在网上就变成了狗咬人,理性恨狗和爱狗,该管的必然要管,但请不要恶意造谣,反对极端爱狗和恨狗
作者: cultyu    时间: 2019-1-30 11:04
呵呵 养狗人在不文明养狗,民怨就变成民愤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自私自利的养狗不怕报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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