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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归属的规定,结婚前感情再好也要看看 [打印本页]

作者: 漫步晨熙    时间: 2019-2-17 17:20
标题: 最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归属的规定,结婚前感情再好也要看看
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竭提高,很多人通过父母赠予、继承、购买等方式,在婚前就拥有了属于本身的房产,但是在面临结婚时,房产作为最重要的婚前财产,会不会因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呢?《婚姻法》对于婚前个人财产是如何定义的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第一:个人财产的定义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明确的定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获得房屋产权时间点:鉴定婚前财产的关键参考因素就是取得房产所有权的时间点是否在婚前。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前接受赠与并办完了全部手续,即使房产是婚后才实际得到的,那么这个房产也属于婚前财产。



第三:房产证加名:在结婚之前一方有房产,结婚时并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名字,那么该房产之后无论买卖还是拆迁等,都与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在婚前加上了另一方名字,那么这种行为视为赠与,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婚姻行为不能决定归属:确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成立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条款。例如,约定结婚N年之后,夫妻二人将可以按比例分配一方婚前财产。



购房本身是为了积累财富,婚姻本身是为了生活幸福,不要因为房产而影响婚姻,可以看出,我国新《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的庇护意识还是很强的,希望大家在结婚之前要把相关知识了解清楚,以免结婚后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当然还是希望大家家庭和睦,远离"形婚"。



楼市有风险,购房需谨慎。

运营人员: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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