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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9年,父母为子女买房要注意这3点,不然离婚时房产归别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天煞孤星    时间: 2019-2-20 13:02
标题: 2019年,父母为子女买房要注意这3点,不然离婚时房产归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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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年轻人买房,父母往往作为重要的出资方出场,无论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父母对子女的拳拳爱心。但如果说父母给孩子买房时候,欠缺合理的规划和周全的考虑,那比及日后很多关键问题浮出水面,才发现本身真是两眼一摸黑。所以,父母在为子女买房的时候,必然要注意这三点,不然离婚的时候房子就白送给别人了。



1、出资不忘先写协议

我们在给钱给孩子买房的时候,不论孩子是否领证,只要是父母出钱的,不要忘了与孩子拟定一份出资协议,以保证未来关于这套房产的归属时证明此套房的全款或者首付款是有父母出钱承担的。这样,即便婚姻别的一方在婚后参与还款,在离异时也能够保证属于父母赠予的部分不被分割走。



2、避免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

很多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后都登记在了子女名下,但如果房屋能登记在父母与子女名下,是更利于庇护父母的权益。如果在房屋购买时,房屋就登记在父母和子女的名下,父母和子女对房屋按份共有。因加名等对房屋的处置行为需要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防止本身子女在未征得父母同意情况下擅自进行加名登记,从而庇护父母及本身子女的合法权益。



3、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本身子女一方的赠予。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父母在出全款为已婚子女购房时,如果你内心是想把出资赠予本身子女个人的,那么大大方方地将产权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什么话都不消说。千万不要要碍于面子而说出诸如这房子我是给你们夫妻二人的之类的话语,同理父母部分出资的情况,除非你确实想将出资额赠予夫妻双方亦不要有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相悖的话语以免被对方录音作为证据将来对本身子女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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