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信息网
标题: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快来看看
[打印本页]
作者:
艾克
时间:
2019-4-2 08:23
标题: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快来看看
独生子女的压力到底有多大?
比来网上出现了一篇热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间大家都在热传
▼
但本相是不是这样呢?
本文涉及素材来源:中金在线,搜狐网综合财经国家周刊(ENNWEEKLY)、财经内参;
设计:Lina
作者:
翡翠王朝
时间:
2019-4-2 08:24
来…谁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第一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挨次继承:第一挨次: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挨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挨次继承人继承,第二挨次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挨次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挨次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罗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罗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罗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挨次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挨次继承人。
作者:
曦晨忆
时间:
2019-4-2 08:25
父母生病不见七大姑八大姨来照顾,人死了来分遗产,这不是制造矛盾,扰乱安靖嘛!
作者:
酗们啊
时间:
2019-4-2 08:26
我想知道去世的人留下的债务可不成以这么分。
作者:
流云
时间:
2019-4-2 08:27
大家听说汉文帝时的分封吗?长沙王死了要把土地财产均分给他下面的儿子,他儿子死了再要均分给孙子。要不了几代就变成平民了。独生子女一个人继承父母的财产,两个配偶都是独生子女他们的孩子要继承多少财产?这样国家损失多少购买力?
作者:
酗们啊
时间:
2019-4-2 08:27
其实很简单的问题,经过媒体讲过之后怎么就那么复杂?简单来说,爷爷奶奶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法定权利,而爷爷奶奶的遗产,七大姑八大姨也有权分。所以,总而言之,必然要健康的活着,死在父母后面。
这可不是什么四月一号的规定,很早就这样
作者:
kfiwjgg
时间:
2019-4-2 08:28
狗屁专家,这叫瞎乎闹。
作者:
yl个霸气的
时间:
2019-4-2 08:29
脑子正常的七大姑八大姨是不会争这个遗产的。
作者:
wenhui0762
时间:
2019-4-2 08:29
我的妈呀。我也是独生子女,我家里的房子也是登记在我爸爸名下的。我要是叫我爸爸去写遗嘱的话我妈和我爸会骂死我说我不孝顺。[捂脸]
作者:
田浩
时间:
2019-4-2 08:30
专家的存在是社会不不变因素的最大诱因
作者:
malataedu
时间:
2019-4-2 08:30
这是瞎说的吧,继承法不是有第一顺位第二顺位吗,既然有第一顺位的女儿在,关别人什么事呀。
作者:
零度的冰
时间:
2019-4-2 08:31
最后都被律师继承去啦[捂脸][捂脸][捂脸]
作者:
yl个霸气的
时间:
2019-4-2 08:32
那么我想问问,小丽是不是也按照这种继承方式去继承姑姑叔叔的遗产?如果不能,那么姑姑叔叔也别继承小丽的房产;如果能,那么请问何必要搞得这么复杂,各自继承自家遗产不好吗?!
作者:
稚子
时间:
2019-4-2 08:33
这是没得办法的事情,就像我在银行上班一样看到很多父母死后子女拿存折来取钱被告知必需去公正处公正后才能取钱,去公正处公正那就牵扯的多了,法定继承人都必需签字,所以很多人都会为了继承这钱吵架吵得亲情都没有了,你喊他签字他就叫你先给钱
作者:
XTT
时间:
2019-4-2 08:34
狗屁专家!这是逼着独生子女让父母赶紧立遗嘱!
作者:
田浩
时间:
2019-4-2 08:34
这法律也该修订了吧
作者:
粟利
时间:
2019-4-2 08:34
还房贷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让七大姑八大姨过来按照比例还?因为他们将来有可能得分房子。别的,父母生病,不见七大姑八大姨来照顾,人死了来分遗产,这不是制造矛盾吗!现在的法律,让一些歪嘴和尚念错了经。还美其名曰以报答本。
作者:
天煞孤星
时间:
2019-4-2 08:35
如果小丽的奶奶先过世,小丽的父母后过世,怎么分割?
作者:
翡翠王朝
时间:
2019-4-2 08:36
继承是继承,赡养是赡养,继承从来都是承上启下的,赡养才是从下往上的。感觉本法的制定者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下中文了,本案中小丽的父亲活着的时候,对其奶奶有赡养义务,提供再多的赡养费都没任何可争议的,但随着她父亲的去世,其本人的任何权利义务都应已消灭了。当然按照“父债子偿”的惯例为原则,权利义务可继承给小丽及其母亲,此时小丽和其母亲享有其父亲全部婚后财产的权利,也继承有其父亲赡养其奶奶的全部义务。其后,随着被赡养人(奶奶)的去世,此部分赡养义务也已消灭,所以事件发生时,小丽应享有房子的全部权利,当然如果小丽的外公外婆在世,小丽也应承担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赡养义务,当被赡养人过世,赡养义务消灭,但不该影响其继承权利。不是所有事都能用算数来计算的,权利义务也不是完全相等的关系,硬说其父母的房子继承人包含其奶奶是不合错误的,而应是由小丽她们继承赡养义务才对,而继承的赡养义务不等于继承的房产权
作者:
超人奶力
时间:
2019-4-2 08:36
强盗逻辑!
作者:
火列
时间:
2019-4-2 08:37
这个遗产继承法太有问题了,不知当初是按照什么来制定的。大伯和大伯的儿子对房子一点贡献都没有凭什么来分房?爷爷、奶奶健在,分房是合理的,如果他们不在了,这条线就应该断了,不该该继续分到叔叔、伯伯、阿姨甚至他们的子女上去,纯粹是无事找事,可能全世界也只有我们的继承法是这样的,应该修改了。
欢迎光临 邳州信息网 (https://www.pzxx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