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
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
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
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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