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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徐州某楼盘违法操作,欺骗业主,被罚20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巫如松    时间: 2019-7-22 15:51
标题: 徐州某楼盘违法操作,欺骗业主,被罚20万元


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买房绝对是一件大事。尤其是对于“刚需”们来说,能买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绝对是幸福感爆棚!想象一下,一对准备结婚或刚结婚的年轻人,怀揣着筑家的梦想,跑了一个又一个售楼处,看地段、挑户型、比价格,畅想着以后家的模样,这个画面简直不要太温馨!

然而,在人们追求幸福的道路上,总有一些人变着法儿地给我们添堵!当千挑万选终于看中了一套合适的房子,斑斓的售楼小姐标准地露出八颗牙齿告诉你:“不好意思,这整栋房子都已经售 罄,要不,您再看看那边的几栋?”

然而,那边的几栋房子要么是户型太“奇葩”,要么是价格太“高冷”!如此,你只能“望楼兴叹”!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售楼处沙盘上插着“售 罄”小牌牌的房子,是真的卖完了么?会不会是某些人故意放出的“烟雾弹”来迷惑消费者,制造“虚假繁荣”的假象呢?

呵呵,睢宁的一个楼盘,就因为这波操作,吃了20万元的罚单!



日前,按照群众举报,睢宁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依法对睢河街道睢河北路158号的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售楼处沙盘展示区9#楼模型、10#楼模型、12#楼模型、13#楼模型上都标注“售 罄”。

但是,按照睢宁县不动产登记交易办事中心出具的《商品房销售明细表》显示,从2018年12月20日(该楼盘取得预售证时)至2019年3月6日(案发时),被许可销售的商品房共374套,实际销售64套。



其中,标注“售 罄”的9#楼盘、12#楼盘、13#楼盘无网签销售记录,10#楼盘共44套,已网签销售22套,剩余房源22套。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上述楼盘有部分是购房人交了10万认购款或5万元定金。

一般把商品销售完称为“售 罄”,而定金和认购款是指开发商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前,与购房者达成的购买协议。交定金和认购款不等于房子完成销售过程。

据该房地产销售部门负责人供述,标注“售 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也就是购房的人群,提醒客户房源余量不多。



睢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认为,该房地产公司销售的9#楼盘、10#楼盘、12#楼盘、13#楼盘,在没有销售完的情况下,擅自宣传“售 罄”,刻意夸大宣传销售状况,对商品房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显然其行为已经违法。

当事人涉嫌对商品房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所指行为。县市场监督办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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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睢宁县市场监督办理局
作者: XTT    时间: 2019-7-22 15:52
都是这样的,一查都是
作者: 流云    时间: 2019-7-22 15:53
处罚200万起步才对得起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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