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年终奖金和年度绩效工资政策,稳步提高收入水平,确保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干部10%-20%。 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 村(社区)组织办公经费一般每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低于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