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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知识你问我答: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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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永远爱你冰塘
时间:
2019-10-12 17:35
标题:
房地产知识你问我答:产权登记
Q:房地产登记都有哪几种,有什么不同?
A: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指经申请人申请,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地产登记簿予以记载的行为,是将房地产权利现状、权利变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予以公示的行为,是一种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
房地产登记的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其它登记(他项权利登记、预告登记等)。
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 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转移登记:
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变更登记:
是指房地产权利人法定名称改变或房地产现状、用途变更时,当事人申请权属情况变化后的登记。
预告登记:
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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