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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怕吃亏?这些冷知识,你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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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律知识
时间:
2019-11-21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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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怕吃亏?这些冷知识,你需要知道
征地拆房,大多数被拆迁人都对法律知之甚少,从来没有和法律打过交道,面对突如其来的拆迁,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前期了解基本的拆迁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够知悉自己的法定权利。关于拆迁这些冷知识,你需要了解!
1、 政府进行房屋征收,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以改善民生,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前提,不以盈利为目的。房屋征收日期与补偿方案均会提前公告公布。确保征收过程公平公正。
2、 征收决定由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并确定负责征收工作的房屋征收部门。
3、 房屋征收部门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会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为期30天以上。
4、 市县级人民政府收到征求意见后对补偿方案及条例进行修改,多数民众认为方案不符合条例的,市县级政府会举办听证会,确保征收补偿方案合理合法。
5、 房屋被依法征收后,房屋的使用权,所有权同时收回。
6、 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发布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7、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加盖、新建、扩建、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不增加补偿款,对多余部分不予补偿。
8、 征收补偿款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因征收产生的安置费用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同时会对部门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鼓励。
9、 被征收房屋价值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10、 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做出。对评估结果不满或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结果后及时向评估机构和房屋征收部门提出。
11、 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集体协商决定。
12、 征收补偿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产权调换时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并结清房屋价值差价。
13、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需公平公正,且在被征收人自愿签订的条件下生效,强迫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严重损害被征收人利益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补偿协议可在时效内向法院申请无效。
14、 我国房屋征收程序为先补偿,后搬迁。且需给予被征收人充足充分的搬迁时间。严禁房屋征收部门以断水断电等非法手段逼迫被征收人搬迁。
15、 如被征收人无理由且不接受调解,恶意抗拒搬迁并伤害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房屋征收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拆迁申请,并在法院批准后告知被征收人,在时限过后进行拆迁。
我国立法为公,立法为民,在保障民生方面做出极大的努力。但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不知法,不懂法,不尊法。
恶意扰乱公共秩序。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恶意对抗工作人员,索要大量赔偿企图借此发家致富,并对政府工作不理解,不支持,抗拒征收,成为钉子户,扰乱社会治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极大地尊重和保护着公民的住房权利,公民应做到知法守法懂法,配合政府征收工作。
当您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有任何不满,都可以及时与政府征收部门沟通,如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或给您的补偿不合理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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