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IT公司,欠薪员工数约500多人,欠薪时间1-3个月不等
某美业公司,欠薪员工数约300多人,欠薪时间1-6个月不等
某工程公司,欠薪员工数约50多人,欠薪时间1-4个月不等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与本单位所有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确定拖欠工资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对其采取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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