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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徐州购房多送面积,这种免费午餐好吃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确实是个孩子谥    时间: 2020-1-9 14:19
标题: 徐州购房多送面积,这种免费午餐好吃吗?
“二房变三房”、“一楼送花园”、“顶楼送露台”、“阳台飘窗面积减半”……相信这样的许诺司空见惯,这种打着“赠送”的“免费午餐”也着实让人心动,那么实际上的“赠送”对于购房者来说究竟是“免费午餐”还是“坑”还真不好说。

近期,徐州楼市发布不断接到新城区一新交付楼盘业主的投诉,称写进合同的是半阳台,实际交付的却是全阳台,这样原来宣传时算一半面积的阳台自然要全面积算进总房款,业主们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说好的“赠送”却要真金白银来买单

据其中部分业主反映:当初售楼处宣传及已经写进购房合同的都是半封闭阳台,半封闭的阳台面积只算一半,相当于半买半送,但实际交付的却是全封闭阳台,这样一来,整个阳台的面积都要算进总房屋面积中,阳台房款自然要算进总购房款里。












从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里符带的房屋户型图显示,阳台却为半封,然而实际交付的却是全封闭,自然面积就要全算进总房款中。























“赠送”形式知多少?

对于一套总价动辄上百万甚至几百万的房子来讲,有赠送的面积自然是讨人欢心的事情,然而要想“吃”得安心,还真得要认清楚这些打着“赠送”的真实面目。

赠送面积一般而言即为买房送面积,是指利用设计规范,设计出既可以提供业主利用,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只计一半面积的空间,以提高得房率的一种手段。

赠送面积形式很多,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入户花园,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阳台进深不小于1.8米,计算1/2面积。

阳台一般来说只要是凹进来的阳台要算全部面积,凸出建筑物外边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露台一般出现在楼盘的顶楼或者是一些错层单位,由于露台处于房间户型之外,所以都不算建筑面积。

地下室不再是免费午餐。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堪称“鸡肋”的夹层。所谓夹层最直观的理解就是在楼层中附加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大凸窗也就是不落地的飘窗,大部分开发商会将飘窗作为赠送面积促进销售,其实根据规定,有台阶的飘窗只要窗户的高度不超过2.2米,就不需要计入销售面积。也就是说,由大凸窗扩大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其实根本就是购房者的,无所谓送与不送。

“赠送”的真相要看清

对于购房者来说,赠送面积看起来好像是挺划算的,既能节约购房成本,又能提升使用率,居住舒适度也变高了,生活也更有情趣了。但是从上面的介绍中,其实也可以发现,所谓的赠送面积,要么是不合规范的,要么本来就是业主的,根本没有赠送之说。

一张图,看清赠送面积背后的真相:























律师提醒,在购房时,面对开发商提到的“赠送面积”,不要盲目轻信,应理性判断这部分面积究竟是否属于开发商赠送的。

如果确定属于开发商赠送,则建议就该赠送面积部分和开发商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该赠送面积,这样才能够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 徐州楼市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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