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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值得注意!春节千万别劝酒,否则需承担这些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法律知识    时间: 2020-1-22 10:46
标题: 值得注意!春节千万别劝酒,否则需承担这些责任
  年关将至,我们亲戚朋友在一起难免会喝酒。喝酒这件事一定不能做,那就是劝酒,因为劝酒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喝酒适可而止,不劝酒不酒后开车。春节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其实大部分都是因为酒后引起的,因此不劝酒的同时还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下面为大家介绍,哪些情形劝酒要承担法律后果。









  一、强制性劝酒

  根据法律规定,饮酒人发生意外,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

  因此,如有上述强迫性劝酒行为的话,导致饮酒人伤亡的,参加聚会的人中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明知对方不胜酒力、不能喝酒还继续劝酒

  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

  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因为,在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即不能适用过错责任要求致害人承担责任,但被劝酒人遭受损害又得不到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是最适合不过的。

  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的过错由此加深,则需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三、没有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

  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的人还要自行回家的情况下,我们就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朋友之间交情不能只体现在酒桌上,酒后的照顾义务也是友谊深厚的体现。那么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怎样做到合格的监护照顾义务。

  比如,最好照顾到酒醒,使他恢复自我行为能力,或者直接送至其家人、亲属身边,也可以电话通知家人过来接送,当然要陪同到家人、亲属到来方可离开,醉酒严重者要及时送医院急诊。

  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车祸等损害的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行为要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发生这类情形时,首先,我们要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其次,对于开车的朋友,在其属于醉酒状态时,如果未加劝阻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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