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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关于推动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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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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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关于推动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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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州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7号)精神,为加快餐饮行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序推动我市餐饮行业恢复堂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单位可限制性开展堂食服务,但禁止婚宴类等聚集性就餐。
二、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邳员工、合作方送货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要做好营业场所清洁消杀工作,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用品等;要按照复工员工数量,储备足够防疫物资并发放到位。
三、用餐人员凭注册“彭城码”自动生成获得的绿色健康码进店消费,进入餐饮场所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 37.3℃或出现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现金支付需实名登记。
四、规范就餐环境,安排人员引导,避免人员集聚;提倡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减少桌椅摆放,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倡导分餐模式;引导大堂食客分散、同向就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座位间扩大间距;每桌就餐人数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保持餐饮场所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如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应对空调过滤网进行定期清洁消杀。
五、严格经营管理,全面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食用、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严禁圈养、宰杀、现场制售活禽活畜;严格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六、对违反通告第二、三、四、五条规定或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餐饮经营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予以关闭停业。
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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