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9时30分许,高速五支队一大队民警正在执行巡逻任务,巡逻到灵丘方向275公里处时,民警发现一女子坐在道路右侧防护栏上。为确保其人身安全,民警将该女子劝上警车,并询问其相关情况。
起初,该女子面对民警的询问,始终不愿透露实情,只是称自己要回灵石老家,而自己身上没有携带现金、手机及相关身份证明.民警通过该女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经过公安网查询,得知其家人的联系方式。在民警耐心的劝导下,该女子终于说出实情:女子本来在河曲哥哥家和母亲一起伺候生产的嫂子,但因想回去灵石,母亲不同意,便一人在清晨时从河曲出发打算回灵石老家。苦于没有盘缠,便准备沿着高速公路,妄想通过路标走回灵石,被民警发现时她正走累了倚靠在护栏上休息。
民警听后立即联系该女子的家人,与其家人相约在偏关收费站见面。在偏关收费站,民警见到女子的家人,通过民警苦口婆心的劝导,该女子与家人化解了矛盾,答应和妈妈回家。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为了维护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保障道路正常通行,请自觉摒弃行人进入高速的违法行为。(高速五支队一大队 韩笑)
欢迎光临 邳州信息网 (https://www.pzxx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