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邱琳安排幼儿园会计李某采取收入不入财政账户的方式,截留学生缴纳的延时班课时费5.9万元,其中部分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2019年8月,邱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10月,汪允海在借调至丰县教育局基建科工作期间,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先后3次操办其子婚宴,并邀请业务辖区内基层学校工作人员参加并收取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汪允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10月至2019年2月,张晓柱先后4次在中秋节、春节期间收受下属单位人员所送购物卡和棉衣等财物,价值8000元。2019年12月,张晓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至2017年,石大永在任水利工程处主任期间,先后3次违规公款购买香烟4条用于接待,共计花费2130元。2019年12月,石大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至2018年,林翠多次为管理服务对象代交诉讼费、保全费,并收受其以微信红包等方式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181元。2020年2月,林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9月,郭建川在操办其父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孙某、杨某、曹某等5人吊唁金6000元。2019年6月,郭建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问题中,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收受“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有的公款购烟、违规接待,有的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而且都发生或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极其深刻。这说明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容许有“七年之痒”,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严防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五一”“端午”将至,“四风”问题又到易发高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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