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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6人!邳州最新一批酒驾人员名单曝光 [打印本页]

作者: 海闊_天空    时间: 2020-5-12 10:30
标题: 56人!邳州最新一批酒驾人员名单曝光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相信大家也都明白酒驾的危害

但有些人还是会抱着“侥幸”心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结果,成功和蜀黍“见面”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直以来持续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守法意识,现将5月部分酒驾人员名单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莫存侥幸。



56名酒驾人员被实名曝光!





酒后驾驶会受到哪些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和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一定不可以驾车!

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编辑:朱昱 来源: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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