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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交警:曝光56人酒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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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简单单
时间:
2020-5-12 13:40
标题:
邳州交警:曝光56人酒驾名单
经过了一波又一波
打击酒驾醉驾的整治行动
酒后驾驶问题
得到了有效遏制
但依旧有不少人
在酒足饭饱后还是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的铁律
忘到了脑后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直以来持续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守法意识,现将5月部分酒驾人员名单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莫存侥幸。
酒后驾驶会受到哪些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和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看完之后你还敢酒后驾车吗?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一定不可以驾车!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这个必须记住,因为忘记的那一次,可能就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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