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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邳州交警:曝光56人酒驾名单 [打印本页]

作者: 简简单单    时间: 2020-5-12 13:40
标题: 邳州交警:曝光56人酒驾名单


经过了一波又一波

打击酒驾醉驾的整治行动

酒后驾驶问题

得到了有效遏制

但依旧有不少人

在酒足饭饱后还是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

忘到了脑后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直以来持续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守法意识,现将5月部分酒驾人员名单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莫存侥幸。












酒后驾驶会受到哪些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和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看完之后你还敢酒后驾车吗?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一定不可以驾车!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这个必须记住,因为忘记的那一次,可能就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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