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 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 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 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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