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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定了!邳州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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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江东路
时间:
2020-8-27 10:10
标题:
定了!邳州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
8月19日
徐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自
2020年12月1日起
在邳州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
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告
为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9月1日起,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含铜山区、贾汪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2020年12月1日起
,在丰县、沛县、睢宁县、
邳州市
、新沂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二、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来源: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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