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信息网
标题:
婚姻的琐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律政先锋
时间:
2020-10-19 12:40
标题:
婚姻的琐事
2018年浙江省法院离婚纠纷案件共有49804起。
有34.21%的离婚纠纷因生活琐事而造成。
离婚时,抚养权归属成为最大的请求。
婚后2~6年成为离婚的高峰期。
一、生活琐事是婚姻第一杀手
托尔斯泰说过,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很多人认为自己的婚姻“一地鸡毛”,但在法院的裁判文书中就是冷冰冰的一句“生活琐事”。真的是生活琐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追根究底,琐事背后是夫妻两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巨大差异。三观不合,琐事频发,导致积怨,婚姻“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二、抚养权归属成为最大的请求
婚姻法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谁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孩子就归谁。但是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判给女方,因为孩子心理和身理上都离不开母亲,太早脱离母亲会让孩子身心受创。
但是很多夫妻,不能理性对待子女抚养权。一部分人争夺抚养权,是出于策略考量,想以此换取更多财产。一部分人深知对方爱子如命,为了体会报复的快感,在抚养权上与对方一较高下。
我觉得理性的夫妻应该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
孩子不是一样可以争抢的物品,他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一个被法律赋予权利的独立个人,不要将孩子作为筹码去换取任何利益。
爱孩子的父母,都希望孩子长成一棵参天大树,而不是“歪脖树”。那么,除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能否撑得起孩子的健康成长?把孩子争过来,却塞给老人去带,自己对孩子不管不顾,是否尽职?
男孩给男方带,女孩给女方带,是一个相对不错的选择。男孩,需要有阳刚气质的父亲为榜样,女孩则需要温柔娴静的母亲为模范。
把女孩给男方带?慎重吧!新闻看得太少。请手动输入关键词:亲生父亲 性侵 女儿 猥亵
三、婚姻的“七年之痒”提前了
过去的数据表明,婚姻七年就痒,而现在,这个数字提前了,婚后2~6年成为离婚的高峰期。
80、90后,大多不愿意将就。婚后,爱情的甜蜜转化为生活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城外的自由潇洒不再,围城里犹如困兽之斗,忍一时风平浪静,忍再多就忍无可忍了。
另外,婚后2-6年也是孩子出生后最为关键的几年,两个家族的掺和也为婚姻的破裂埋下祸根。
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父亲”角色的缺失才是真正的导火索。中国的独生子女制度造就了一批“妈宝男”,这群男人从未真正长大,包括自己的孩子出生后,竟不知该如何做一个称职的丈夫和父亲。
“婆媳关系”则是对中国式婚姻的致命一击。
四、冷静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滴很~
中国的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但实践中,却只有“结婚自由”,没有“离婚自由”。
结婚以前是9块钱领个证,现在连9块钱都免了。
但是离婚要先晾你一个月,让你们双方先找个地方冷静冷静,冷静好了,民政局的电脑系统也恢复了,你们再来离婚。法院也是,你们先排一个月的队,到时候还没和好,再来离婚。
也不知道是哪个糟老头子拍脑门想出来的法律。
冷静期也就算了,离婚还要“法定条件”,出轨都不算,必须要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酗酒吸毒恶习屡教不改……
听上去多么简单的条件,但举证责任却是非常严格。就拿家暴来说,女方得有报警三次以上的记录或者就医记录,这意味着,女方得被男方殴打三次以上,其中有一两次构成轻微伤以上才能说服法院认定家暴。
赋予当事人结婚自由,却不让当事人离婚,这是中国婚姻法最大的悲哀,为了措辞慎重起见,再加个“也许”和“之一”。
欢迎光临 邳州信息网 (https://www.pzxx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