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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邳州2021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出炉!最低分控制线预估为...... [打印本页]

作者: 今日邳州    时间: 2021-6-30 18:10
标题: 邳州2021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出炉!最低分控制线预估为......
快讯:2021年邳州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预估是:441分

(预估控制线仅供参考)

邳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17号)和《徐州市2013年中考方案》(徐教规〔2012〕2号)、徐教规〔2021〕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邳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普职并重,实施普通高中公民同招,为学生提供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完善监管机制,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计划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16330 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 16000人,两所中专对口单招班计划300人,徐州工程机械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班计划招生30人,职业学校其它计划招生14726 人。

江苏省运河中学(以下简称运河中学)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和指标生,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的70%,统招生占30%。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

三、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面向本市范围内招生;五年制高职校、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徐州市范围内招生。

四、报名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就读于本市初中并有本市学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待遇。

各生源学校应将具备指标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加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

学业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考试和体育学科测试。学业考试满分为700分。

学业考查包括地理生物学科考查、美育测评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地理生物考查成绩为B等(含)以上、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地理生物考查成绩为C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普通高中、中专单招班录取。

报考高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美术专业及报考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专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

报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日程及各科目分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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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加强中考考点建设,规范考点布置,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统筹做好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和中专学校要承担市招办安排的中考考务工作,并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遴选培训工作,落实考务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保障中考考试(含中考文化考试、体育考试、美育测评、口语听力考试和地理、生物考查等)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监考(巡考)、阅卷(扫描、评阅、复核)、保密、录取等劳务费用,参加中考考务工作所获得的劳务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范畴。

六、成绩公布

中考成绩于6月30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也可拨打电话16889955或登录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查询成绩。

七、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划定本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并上报徐州市教育局,由徐州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

今年我市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网下监督录取”的方案,详见《邳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办法由各招生校制定招生简章,经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实行“零志愿”录取,由考生自愿报名并参加空军招飞选拔中心的初检、文化测试、定选,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空军招飞局和省教育厅择优录取,录取后由省教育厅办理考生学籍。

为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及未参加2021年中考的学生,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安排考生办理学籍和报到,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对未按规定程序招生所带来的不能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等一切后果,均由招生学校承担责任。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逾期未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 运河中学。

第二批次: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第三批次:其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单招班、徐工人才班。

第四批次:其它职业类学校。

九、录取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少数民族考生(凭徐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5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徐州市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应急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6月7日前持《照顾加分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由生源学校汇总后报市招办,由市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军人子女照顾加分由徐州军分区政治部、双拥办审核汇总后报徐州市招办公示。

十、招生收费

(一)各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财政、发改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中考报名费、考试费和体育学科测试等收费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招生纪律

(一)各生源学校要加强对考生信息的管理,凡泄露考生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未经市教育局书面批准,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中考招生政策及有关信息的发布、宣传等各项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各生源学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特别注意宣传今年新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要确保所有考生对各招生学校的计划、专业、收费等有比较充分、全面的了解。对进行有偿推荐生源的教师,将从严、从重处理。

(四)各生源学校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要确保涉考的人、财、物全方位的安全。

(五)生源学校应为参加志愿填报的考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不参加填报的考生,不予办理升学手续。

(六)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凡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如确需调整的,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凡涉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要重点加强对试卷的保密安全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造成试题试卷泄密,或在报名、考试、阅卷、成绩处理、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根据《徐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考点学校要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教育考试的质量和信誉。对纪律松懈、出现雷同考卷和大面积舞弊等重大事件的考点,将层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市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在招生期间必须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公开招生政策和办事程序,完善监督机制,重点做好招生期间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为家长和考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十)市教育局将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监督,及时严肃查处中考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邳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邳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1年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邳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邳教发〔2021〕78号),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普通高中16000人,市内两所中等专业学校对口单招班 300人,徐工人才班30人,其它各级各类职业学校14726人。

江苏省运河中学(以下简称运河中学)作为优质热点普通高中。其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和指标生计划,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的70%,统招生占30%。明德实验学校、炮车中学按四星级高中招生,但不分配指标生计划。

二、报名要求

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往届生不得报考运河中学、明德实验学校和炮车中学。

在邳经商、办企业或务工的非邳州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具有邳州市学籍的考生,持监护人在邳州市区的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和暂住证到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查后可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待遇。

三、运河中学指标生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运河中学具有指标生计划资格,其指标生计划占该校招生计划的70%,由市教育局按比例分配到各生源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指标生的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统招生分数线下40分以内。

在外校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于6月1日至6月7日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指标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共分三个阶段

1. 6月7日至11日在徐州招办的网站上填报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志愿表见附件1;

2.6月30日至7月1日中午12点在邳州招办的网站上填报邳州市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单招班、徐工人才班、职业中专中专班,志愿表见附件2;

3.7月7日至8日在徐州招办的网站上填报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表见附件3。

(二)填报要求

三个阶段的志愿填报都实行网络填报,考生使用“口令卡”,

不需要考生签字确认。

第三阶段填报面向一、二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4日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9日填报第2、3小批征求志愿。

考生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因遗失或泄密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

各校要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考生可通过《2021年徐州市中考指南》或登录徐州教育网(jyj.xz.gov.cn)、徐州市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查询各校的招生计划、学校代码、专业代码和报考的相关要求。

五、录取工作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录取通知书》统一印制,经市招办加盖公章后生效。

(一)划线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按比例划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投档办法

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1:1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录取。

(三)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 运河中学。

第二批次: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师范院校师范专业。

第三批次:我市其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单招班、徐工人才班。

第四批次:其它职业类学校。

(1)运河中学的录取步骤

第一步,根据统招计划,从填报运河中学的所有考生中依据条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运河中学统招线。

第二步,统招线降低40分作为指标生分数线。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在该校已报的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三步,如有的学校指标生计划未用完,则收回统一使用。将剩余计划用于全市符合指标生条件有指标生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再次进行录取。

运河中学特长生等作为额外计划,在专业合格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规定定向录取。

(2)其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单招班录取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如果有的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未录取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征求志愿二次填报,进行第二次录取。

中职—本科“3+4”、师范院校、技师班、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录取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由徐州市招办划定各批次学校的最低控制线,在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录取是按照志愿表设计的顺序,从上到下依次录取,考生若被前一志愿录取,其后续志愿自动失效,不得重复录取。

省农林厅所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省文化厅所属艺术学校、南京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和省艺术中专校的艺术表演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分别与省农林厅、省文化厅及省体育局统一组织,提前单独录取。其它外省市的艺术学校在我市招生,必须到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安排招生。

职业类学校的补充录取。在集中录取现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类学校,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到徐州市招办办理补充录取手续,补充录取时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

特长生等作为额外计划,在专业合格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规定定向录取。

六、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和督查,从严治考,依法招生,严禁有偿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地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

1.邳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生志愿表一

2.邳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生志愿表二

3.邳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生志愿表三

邳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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