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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官方回复:邳州户口迁移咨询 [打印本页]

作者: 05168    时间: 2021-7-7 09:24
标题: 官方回复:邳州户口迁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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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户口迁移咨询

领导好,

咨询下我这该如何处理,妻子和儿子是外省户口,我们结婚后户口一直没迁过来,现在小孩要在这边上学,去运东派出所了解,说,不允许迁进河湾(因为河湾有拆迁计划)。不允许迁到爷爷奶奶户口上,本人户口就一直在家没动,不迁爷爷奶奶户口上又怎么处理?

市公安局政委刘宏波

你好!根据《徐州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灭失地址不予登记常住户口。原历史遗留户口只迁出不迁入。如果您提供材料说明您所在河湾村房屋没有被征收,不属于灭失地址,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业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支持。

来源:邳州市民声通中心   独家整理:邳州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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