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省略法,在中文习语中有的是对偶词不达意组,前后含义频频,面对这类情况就可以采用省略法来处理,避免画蛇添足了。如 ,“金城汤池”可译成“wall of bronze”,译成”wall of copper and iron”就重复了,再如“街谈巷议”在意义上也是频频的,译成”street gossip”就可以了。
第四种,增加法,这与省略法刚好相反,旨在为了要更清楚地表达原意,在译文中增加一些说明。如,“树倒猢狲散”可译成“Once the tree falls,the monkeys on it will flee helter-skelter”中的helter-skelter是“自在不迫”之意,是增加的成份,原文虽无其字而有其义,加了使形象突出,有条有理。
第五种,复原法。有一些习语源于外语,翻译时可使之复原。如,“夹着尾巴”可译成”with the tail between the legs”;“蓝图”可译成”blue-prin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