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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打击商品房粗制滥造!徐州交付新政出台,开发商要哭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半梦半醒L    时间: 2021-8-10 18:57
标题: 打击商品房粗制滥造!徐州交付新政出台,开发商要哭了
保温层脱落?地砖破损?

地下室漏水?所见非所得?

近年来,徐州交付即维权的情况屡见不鲜!

不仅是楼盘表面部分,

就连房屋质量也难得到保障……

昨天,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

《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要求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购房人签署的“预看房”认可意见

给买房人吃了一枚“定心丸”!



1

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月9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在加强对于徐州住宅项目的交付管理。




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

交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以下称住宅项目)的交付行为,保障住宅项目质量和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徐州市市区(鼓楼、云龙、泉山区)住宅项目的交付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与规划、城市管理、水务、公安、教育、民政、政务服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住宅项目交付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做好住宅项目交付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投资建设的住宅项目交付负主体责任。

第五条 住宅项目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建设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分期交付时,已建设的配套设施应当满足业主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 住宅项目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已落实;

(三)小区内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能够正常使用;小区外应当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的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

(四)排水设施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五)电梯已取得使用合格证;

(六)安防设施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七)小区内绿化已按照要求备案;

(八)物业服务用房、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已落实;

(九)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里要求配建教育、养老等公益用房的,公益用房已移交教育、民政等部门;

(十)社区用房、环卫设施等已移交街道办事处;

(十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能够正常使用;

(十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已落实。

第七条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应当有专业经营单位参与并认可。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交付条件,应当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住宅项目交付的实质性条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修订、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第九条 住宅项目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主动向购房人公示以下文件的原件或者扫描件: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备案表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已落实的认可意见;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规划条件已落实的认可意见;

(三)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区内、外道路、照明设施符合交付条件的认可意见;

(四)水务部门出具的雨水、污水排水设施符合交付条件的认可意见;

(五)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六)公安部门出具的安防设施符合交付条件的认可意见;

(七)教育、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公益用房完成移交的证明;

(八)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社区用房、环卫等设施完成移交的证明;

(九)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出具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符合交付条件的认可意见;

(十)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购房人签署的“预看房”认可意见。

第十条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维护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信息平台(以下称信息平台)。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住宅项目符合交付条件的,应当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

信息平台应当及时将申请推送至相应的部门和单位。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事项是否符合交付条件进行验收或者核实。符合交付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证明或者认可意见,同时上传至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理由。

第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出具证明或者认可意见为条件,违规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施工单位,或者违规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不符合交付条件,或者未取得证明、认可意见的住宅项目交付的,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房地产开发企业拒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通过信息平台进行交付预警,提醒购房人该住宅项目不符合交付条件。

第十四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畅通投诉、举报、信访渠道,及时处理购房人诉求。

第十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情况。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向社会发布市场预警,提醒市民谨慎购买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的住宅项目。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交付管理工作作为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措施。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为不符合条件的住宅项目出具证明或者认可意见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住宅项目拖延或者不出具证明或者认可意见的;

(三)违规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施工单位的;

(四)违规收取费用的。

第十七条 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项目交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各县(市)、铜山、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住宅项目交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



2

“预看房”拟推行,不少于1/3的业主满意才能交付!


在意见征求稿中最重要的一条,即(十)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购房人签署的“预看房”认可意见。

从字面意思理解,应该是在正式交付前,开发商应该请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买房人,先去“预看房”,只有达到这三分之一的业主认可或者满意,才能够正式交付!



按照过去的规定,业主想要看房,必须是项目交付后,业主在收房书上签字,并完成缴纳物业费、维修基金等流程后,才能拿到房钥匙。收房日即看房日,收到的房屋质量已成既定事实,一旦房屋存在质量瑕疵,业主容易产生不满情绪。



接下,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业主得以“预看房”,即把交付权利重回业主手中,自己的家自己说了算!




在房屋质量,这一问题上,徐州楼市矛头不少。前有交付问题维权频出,后有加购装修包,优先选房成为市场常态……

交付维权:比如此前铜山区中梁首府在交付之前,就屡遭维权,比如多处面墙通常贯穿性裂缝、墙面出现渗水等问题。另外,在今年6月份,就有网友爆料称千禧城一期9月交付,业主预验房时发现高层没有入户单元门,业主认为和宣传图中不符,楼盘则表示“装门后期会影响公摊面积”。显然,这个说法太过牵强,让人难以信服。






升级装修包:去年,百悦城项目因为限价,发商降了装修标准,样板间已经关闭了,不让客户看样板间了,并且是首个推出装修包能优先选房的楼盘。随后,各大楼盘纷纷加入加购装修包“大队”,荣盛城六期·盛境毛坯均价为12300元/㎡左右,加上2700元/㎡的“天价”装修包,后期入市均价大概要在15000元/㎡。这对于西区刚需人群来说,压力不小。关键是后期房屋装修品质究竟如何,还未可知!






3

上海奉贤区“预看房”,投诉率下降147%!


其实,预看房制度在奉贤区试行已有一年多了,2019年11月15日,奉贤区就出台了《奉贤区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并于当年的12月1日起对全区住宅项目推行业主预看房制度。实施一年来,全区全年受理住宅质量投诉同比下降147%,成效显著。






据了解,奉贤庄行镇“东原阅望轩”的业主们,将通过“预看房”,在新房交付前进行查验。共邀请了523户业主到场预看,并发放了意见反馈表,包括每一扇门、每一户窗。据统计,有332户业主反馈了诸如“移门有破损”“导轨不顺滑”等轻微质量问题,总计700多条,开发商承诺在7到10天左右,基本解决。



4

对徐州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另外,近日徐州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讨论了《徐州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等事项。这个就是大家翘首期盼的楼市新政,相信很快就会和大家见面的。






此次徐州拟推出的“预看房”新政,体现了政府对于老百姓生活住宅品质的重视。



在全国楼市调控形势下,徐州目前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土地、新房市场异常活跃,并且徐州处于“限地价、限房价”时期,从去年高溢价拿地导致许多购房者对住房品质担忧。



毕竟开发商想要进行快周转,只能控成本、降标准,于是房屋质量越来越差,近年来“交付即维权”成为普遍现象。如果后期能正式推行该项政策,对于购房者,这是一件大好事!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住宅品质,不得偷工减料,维权有路。



但对于开发商来说,利润空间就进一步压缩了。以前在地价上涨、房价限价、监管装修包的情况下,楼盘降标才能保证利润,导致上房维权屡见不鲜。现在管理部门要将交付验收权交给业主,开发商真的要哭了!以后徐州新楼盘的质量应该会有保障了吧!



期待“预看房”制和新的楼市新政早日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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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房线传媒

来源:徐州房哥

*引用、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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