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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水路交通疫情管控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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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8
时间:
2021-8-1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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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水路交通疫情管控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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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船员离船、上岸!过境船舶一律禁止停靠!严禁非本船船员随船......
面对当前异常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遏制疫情通过水路交通渠道扩散传播,阻断中高风险地区传播蔓延链条,8月7日,市海事、港口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自8月8日零时起对邳州辖区水路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一、设置水路交通疫情防控查验点。
市海事处在辖区通航水域(张庄、城区、报港中心、刘山、山头)设置5个防控管制点,对上行船舶,特别是对经停南京、扬州、淮安、宿迁等中高风险地区,或船籍港为扬州、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船舶及船员实施查验,重点查验船上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各交通管制点实行联合管控,全程跟踪船舶航行轨迹,受控船舶船员未经查验禁止下船。
二、严格落实过境船舶疫情管控措施。
张庄海事所对所有上行船舶进行扎口梳理、登记,对过境船舶信息及时通报报港中心、刘山巡航中队、山头海事所,按照船舶流向全程管控,过境船舶一律禁止停靠。
三、严格落实船舶动态报告和报港制度。
对拟在邳州辖区水域进行装卸货作业的船舶,务必按时进行电子报港,进港申报后在指定水域停泊,禁止船员离船、上岸。海事各管控点进行跟踪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反馈给港口管理部门。船舶按照海事、港口管理部门指令,向港口企业报备。
四、严格落实水路交通疫情防控制度。
各港口码头企业要按照有关防疫文件要求,对进港和在港船舶加强港口疫情防控,坚决防止疫情从水路输入、扩散。经港口企业查验两码登记后,港口企业再进行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如生病、船舶遇险等)必须向查验点履行报批审查手续,经查验批准后方可上岸,登船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严禁非本船船员随船。船舶在装卸货期间,港口管理部门必须全程监管。
五、严格落实港口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港口企业要严格划定作业现场“三区”(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加强船岸界面管理,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登船、非必须不下船”管控措施,严格禁止船员上岸。对到港船舶的船员要登记核实人员基本信息,检查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等信息。靠泊作业期间,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标识,禁止作业无关人员进入码头作业区。集装箱作业及储存期间,要严格做好消杀,严防疫情输入。通过港口运输的船舶,要做好船舶、人员、手机号码等信息登记。
六、严格进出港口人员车辆管理。
进出港实行“人车必查”,港口码头关闭进出港区闸机车辆识别功能,认真登记核实人员姓名、身份、电话、紧急联络人,检查体温、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切实做到进出港人员和车辆闭环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可溯。
《通告》要求,所有过往邳州的船舶必须服从水上交通管控点的统一指挥,对船舶不报港或未经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查验点核准,擅自进港装卸作业,过境船舶未经批准擅自停泊等造成后果或传播疫情的,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邳州市海事处
作者:
qinghuayuan
时间:
2021-8-11 18:46
从各方面管控起来,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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