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信息网
标题:
拆迁户遇骗婚女补偿款险被分割,《民法典》这条规定让他免于破财
[打印本页]
作者:
法律知识
时间:
2021-8-23 07:42
标题:
拆迁户遇骗婚女补偿款险被分割,《民法典》这条规定让他免于破财
近日有网友提问:我们夫妻相亲后不满一个月就结婚了,我是为了搭伙过日子,这个姑娘是老家亲戚介绍的,长得好人品不错,虽然我没市中心的房也没车,但是因为我家快拆迁了,女方也比较认可我的条件。结婚后不久,我就签了补偿协议,女方渐渐露出真面目,她有较大的赌瘾,婚前还有十几万赌债,而且她经常和男闺蜜一起出去。
我想离婚。女方一直拖着,又半年多了,说离婚可以,但是要等拆迁款到我账户上才肯签字,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她嫁给我只是为了钱。我怎么样才能离婚前把这部分财产转移?
个人房产的拆迁款属于个人财产
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会和宅基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及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宅基地使用权人将会获得因拆迁取得的补偿,然后再由家庭内部分配。
因为你是你家的宅基地证件上的使用权人,拆迁款会先到你账上在进行家庭分配,但你并不用担心拆迁款被对方分走,婚前个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补偿款虽然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该补偿款的取得是以你的个人房屋的拆迁为前提,只要你没有特别约定这笔钱属于你们共有,不管补偿款是在你们离婚前到账还是离婚后到账,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无效
至于你说的转移财产的问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并没有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们双方共同决定将财产赠予他人,并完成权利转移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处分财产,如果一方是为了转移财产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这种处分行为是无权处分,财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将该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而转移、破坏、隐蔽财产的一方因为有过错而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如果有需要,可以点击下面的小程序立即咨询律师↓↓↓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欢迎光临 邳州信息网 (https://www.pzxx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