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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欠钱的人死了怎么办?就只能认损失了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法律知识    时间: 2021-8-30 07:56
标题: 欠钱的人死了怎么办?就只能认损失了吗
近日网友提问:我去年借给了小学同学十五万元治病,上个月家里急着用钱,我发微信问他什么时候还钱,才知道他已经去世了,现在他家里很穷,他家里的亲戚也私下找我说,人都死了,我不应该没良心地要这个钱,所以我现在只能认了这个损失吗?
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其背负的债务也随之消失。虽然你的同学已经死亡,但是你的债权是存在的,未发生继承的,这笔钱在借款人的遗产中偿还。
继承人承担

如果发生继承的,就由他的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债务人死亡,其留下的遗产发生继承,并且是概括继承,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财物的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债务,欠被继承人的钱要还给被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欠的钱,当然也由继承人来还。
不过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要是债务人没有遗产,如果你的借给他的钱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他的配偶也有义务偿还这笔钱,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夫妻之间是连带关系,你可以找夫或妻任何一人清偿全部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配偶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死者没有遗产,他的子女或者父母没有开始继承的情形下,对方的子女或者父母是没有义务偿还这笔债务的,是否为父还债全凭他们自己意愿。
总的来说,你想要回这笔钱还是有依据的,但要回自己的钱,是否会像旁人说的没有良心,这笔钱该不该要回来,就全凭你的价值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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