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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邳州党员,人民教师偷卖储存商大蒜至今拒不退赔,求关注 [打印本页]

作者: 551809zzw    时间: 2021-9-9 15:38
标题: 邳州党员,人民教师偷卖储存商大蒜至今拒不退赔,求关注
我们来自湖南的外地人,2019年8月14日至23日期间,以现金、转帐方式支付两刘汉林、刘汉金二人代为收购的大蒜合计223.44吨,共计人民币1758395元。2019年8月23日刘汉林、刘汉金名义与我们签订该批大蒜仓储合同,2019年11月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汉林、刘汉金私自将保管的大蒜出卖,将售出的钱款收入自己腰包,至今不予返还。我们通过公安、法院、信访等多途径要求返还侵占财产,向法院提起自诉。他们一直以在职老师身份欺骗当事人,一直告知他们有身份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是确实是以教师这一光荣的外衣来充当他们犯罪的工具。刘汉林曾与2019年10月和2021年1月两次到湖南韶山旅游并与我们见面,在此期间一直告诉我们大蒜管理很好,均在冷库。实际他们上早已将大蒜卖掉,故意去稳定我们,害怕事情败露。可以看出他们的犯罪故意和谋划已久,且侵占的都是外地人,利用其教师身份和我们住地较远来蒙混过关,确实达到了他们的目的。
  综上,刘汉林、刘汉金都是人民教师,中共党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情真象,欺行霸市,将代为保管的他人大蒜私自售卖处分并将售卖钱款占为已有,已经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且数额巨大,该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侵占罪追究刘汉林、刘汉金刑事责任。他们在前后几个月的时间共侵占湖南、河北、浙江大蒜储存商五百余万元,对于整个社会的危害极大,该案件在整个邳州和金乡大蒜市场影响极大,很多储户都很担心大蒜被偷卖掉,也不敢与其他人进行合伙,这是法治的倒退。恳请邳州法院依法审理本案,期待邳州教育整顿得到有效成果,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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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      2021年9月10日
作者: 551809zzw    时间: 2021-9-9 18:50
愿邳州有个好的经商环境,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提升
作者: 程老师    时间: 2021-9-9 22:23
以前看到过这个贴,看来还没解决
作者: 551809zzw    时间: 2021-9-11 15:54
程老师 发表于 2021-9-9 22:23
以前看到过这个贴,看来还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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