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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偷韭菜获利8元被判半年,量刑过重?法院:你们知道得太少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法律知识    时间: 2022-3-13 12:18
标题: 偷韭菜获利8元被判半年,量刑过重?法院:你们知道得太少了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广西桂林灵川县的一起盗窃案,嫌疑人都韭菜才卖了8元就被判了6个月有期徒刑,8元?6个月?两个数据的结合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一时间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盗窃罪的量刑和金额相关,金额越高判得越重,这8元就判了6个月,量刑标准究竟是什么?会不会背后有什么阴谋?



没有阴谋,公布信息过于简单引起误会

看到网友对判决结果的讨论,灵川法院副院长唐景锋解释到:嫌疑人先后4次盗窃韭菜,高达二百多斤,按市值大概值八百元,再加上一些青豆,差不多是九百元。8元钱只是被告人被当场查获并且承认的销赃所得。


新闻截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盗窃罪的入罪标准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犯罪数额一千五百元以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
嫌疑人毛某先后4次盗窃,符合两年内三次盗窃的情形,另外灵川县老百姓大部分是以种植进行销售获得经济收入,如果因为认为农产品价值不高就“轻轻放过”会助长不良风气,其实要是毛某真的只是太贫困了,偷一点自己吃是完全不够入刑的,但很明显他是想“无本生利”,这就具有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了。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与累犯情况无关

网传毛某曾因盗窃被抓砍伤他人是事实,但由于这起案件判决书显示生效判决是在2011年左右,刑罚执行完毕已经超过了五年,不属于累犯。不过他有犯罪前科,确实符合刑法中的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其实这个案件在网上引起热议,恰恰是人民积极地参与到监督“公权力”的表现,灵川县法院的积极回应,详细解释也值得其它职能部门学习。信息不对等容易引起误会,想要人民拥护、理解政策和法律法规,就应该做好解释的准备,“公权力”的权威来自人民的认可,不敷衍不是标准而是底线。


作者: 独上西楼1998    时间: 2022-3-13 12:19
省流小助手:这是个惯犯,8块只是被抓的时候卖了8块韭菜,身上有8块脏款
作者: 豆豆君7678    时间: 2022-3-13 12:20
韭菜半年,耳机保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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