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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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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邳州零距离
时间:
2022-11-8 10:29
标题:
唐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明白纸
(一)参保对象 取得本县户籍(包括取得本县居住证明)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确保全员参保。
(二)缴费时间 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25日。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税务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参保缴费期结束后,除180天内新生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外,不能中途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三)保障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四)缴费标准 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特殊困难人员按省规定进行资助参保,享受资助参保人员的资助费用在参保缴费时当即减免。
(五)新生儿缴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日,跨两个年度的,按规定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分别按2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80天内未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能办理中途参保。
(六)参保登记: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信息完备的,无需再进行参保登记,可直接缴费。首次参保的参保人需先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辖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乡镇政府、社区负责及时录入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税务部门接收到信息后,即可从微信平台进行缴费。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可对城乡居民参保给予资助。
(七)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死亡、服刑、服役以及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由税务部门为个人办理退费。
(八)缴费方式: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采用“税务征收”模式进行收费。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唐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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