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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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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4 08:19
标题:
重要提醒,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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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2023年度辛集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
请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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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
一、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对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1、医疗待遇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参保城乡居民每人年度医保最高报销限额达45万元。今年以来,共计享受待遇79.49万人次,减轻看病就医负担2.99亿元。
2、医保基金倾斜支持抗疫持续加大,核拨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超亿元,对新冠患者实行“先治疗、后支付”政策,对救治机构医保费实行预拨付制度, 多次下调核酸及抗原检测价格。
3、医保经办服务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推行常规事项“不见面办”、紧急事项“即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网上办”,“五个办”措施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为我市疫情防控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如何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01.
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5日。
02.
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参保资助。
03.
缴费方式
1、新参保人员缴费。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纳→个人社保,输入身份证号后,显示“未查询到自然人登记信息”,点击“确定”后,点击“查询”下方的“城乡居民医疗参保查询(含登记)”,根据提示输入信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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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参保人员续费。线上方式:关注“辛集发布”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医保社保→个人社保缴费,根据提示输入信息缴费。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纳→个人社保,根据提示输入信息缴费。线下方式:持身份证到村居委会、乡镇便民服务厅、税务征收大厅自助终端缴费,或到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缴费。
3、新生儿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由监护人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可同时在网上缴纳2022年度医疗保险费(320元/人)和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补缴2022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可予以报销。
三、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哪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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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强基本医疗保险“普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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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统筹政策。取消门诊统筹起付线,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年度限额。建立限额奖励制度,本统筹区连续参保,门诊及住院未使用医保基金,在原有门诊统筹限额基础上每个年度增加100元奖励金额。使用医保基金额度超过门诊统筹限额未达到奖励限额的部分继续计入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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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政策。不设起付线,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糖尿病为375元。药品种类由原来的16种扩大到20种,定点医疗机构从原来的19家扩大到39家。
3、门诊慢特病政策。参保城乡居民可享受34种慢性病、11种特殊病医疗待遇保障。第一类慢性病封顶线为2000元,第二类慢性病封顶线2500元。同时患有第一、第二类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申报频次由原来的一年两次调整为随时办理。
门诊慢(特)病病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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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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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育报销政策。参保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顺产限额1500元,剖宫产限额2000元。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顺产限额1000元,剖宫产限额1500元。生育三孩儿的,在以上限额基础上增加1000元。
(二)增强大病保险“补充”保障
大病保险政策。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为16000元,报销比例为:起付线—65000元部分报销60%,65000元以上—115000元部分报销70%,115000元以上—165000元部分报销80%,16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90%。
(三)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1、门诊、住院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3200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8100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按70%比例给予救助,其他对象按67%比例给予救助。门诊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30000元。2、重特大疾病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对超过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部分按7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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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将带来哪些便利及办理方式?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平台统一签发,是医疗保险参保人的电子身份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的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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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享受医保缴费记录查询、消费记录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各类医疗保障线上服务。
激活方式:通过下方二维码扫描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页面中“医保电子凭证”按照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等信息→阅读并勾选相关协议→点击“注册并登录”进行人脸识别,输入电话、验证码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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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转发给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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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医保局
编审 | 周莉 李晴宇
主编 | 冯磐毅监制 | 满建顺辛集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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