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信息网
标题:
借友法拉利撞烂,保险拒赔
[打印本页]
作者:
法律知识
时间:
2023-2-24 19:28
标题:
借友法拉利撞烂,保险拒赔
2020年,熊先生以近200万的价格,买下了一台二手的法拉利458跑车,同时购买了私家车辆的保险。
提车回家后不久,熊先生的朋友毛某想借熊先生的车作为婚车使用两天,并承诺会支付一笔
6000元
的报酬。
但在出借期间,这部车发生了严重的事故,车辆维修的损失高达
118万元
。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使用人姚某,一直处于失联的状态,保险公司也拒绝赔付。
保险公司拒赔原因
保险公司认为,熊先生借车给朋友做婚车,
等于这辆车的驾驶人范围从其家庭成员扩大到不特定人员,使用频率增加,车辆发生危险的概率也会增加。
而且这位朋友支付了6000元报酬,
熊先生的行为就属于
将非营运的用途变更为营运
,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用于“运营”的话,属于拒赔情形。
律师:保险公司的主张不一定会被支持
营运即
营业性运输,一般理解应该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营运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公众,而熊先生借车给朋友做婚车,服务对象的范围显然是小于社会公众的。
其次,
在“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认定上,还有一个“持续性”要素
。熊先生借车给朋友做婚车属于偶然事件,而非长期存在的状况,认定“危险程度显然增加”证据并不那么充足。
就比如,某人偶尔用自己的汽车接送乘客与持续多次接送乘客,以这部分收入为经济来源的情况,危险程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现实情况中,由于当地习俗、文化背景不同,对于借车人支付的金钱是“报酬”还是“喜庆红包”的理解也会不同,所以熊先生能不能拿到保险赔偿,并不是一个能肯定回答的问题。
总得来说,最好还是不要借车给别人开,说白了车属于私人财物,是写着车主名字的,别人驾驶过程中出了事故,或者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了,车主多少都会有麻烦的。
欢迎光临 邳州信息网 (https://www.pzxx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