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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你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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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律知识
时间:
2023-5-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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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你的不能?
微信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是普遍的社交平台,但是在举证配偶出轨,举证债为人欠债,
如果传统的证据难以取得,是否考虑微信等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法律明确规定,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微博、手机短信等可作为证据,因此,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作为证据使用的。
但是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
一般来说,能作为证据的,都要满足证据的
“三性”
,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微信聊天记录也是一样的。在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后,庭审对提交的证据要做“三性”认定。
真实性——要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使用人就是案件当事人。合法性——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途径和手段要合法,不合法的会排除。关联性——要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被篡改,电子数据应保存在终端载体中。
那么有哪些微信聊天证据不能作为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是民事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调了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是能否成为证据的先决条件。
因此,以非法拘禁、暴力、欺骗、威胁等方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而以偷拍、偷录的形式取得证据,在不构成对他人隐私的侵犯的情形下,秘密录制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
微信语音是诉讼双方对录音这一事实知情的情况下所录,不属于偷拍、偷录和侵犯隐私的范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另外,大家通常保存证据的做法是截屏保存聊天记录,但证明微信使用人是谁,也是公证中要解决的一大问题。但是可以通过公证证明微信使用人的身份,可通过下列信息获取证据:(1)聊天中有能体现对方身份信息的内容;(2)对方的微信是直接和手机号码绑定;(3)通过朋友圈内容来判定,如发布本人照片,可以截屏保存,用来证明身份。
但请注意,做这类公证有个前提条件是,必须是本人的手机,本人的微信账号。如果申请人独自一人拿着老公的手机过来,要求公证老公和“小三”的出轨聊天记录、照片等,公证员肯定会拒绝。
不过法官则表示: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没有公证过的记录,证明效力上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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