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本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一、鼓楼区鲁班张大酒店销售的泡椒鸭爪(自制),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造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二、睢宁县尚荣百货店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氯吡脲是一种植物膨大剂,收获前需要有一段时间的休药期。猕猴桃样品中检出氯吡脲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将近采收的猕猴桃树上不当使用。
三、新兴农贸市场马敬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恩诺沙星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四、惠民四农贸闫长彬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噻虫嗪是一种高效低毒杀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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