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截止2024年6月19日0时,仍有以下企业未完成年报公示。
请相关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之前年报,逾期年报将面临1-5万元罚款、列入经营异常、严重失信、无法贷款、无法入驻电商平台等多种信用惩戒。
还未申报的企业名单如下
请尽快完成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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