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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文体广旅局领导信息及机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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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vrybelruy
时间:
昨天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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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文体广旅局领导信息及机关简介
一、领导信息
胡伟,男,汉族,1982年6月生,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新沂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李林,男,汉族,1971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新沂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旅游、文物保护、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保等工作。分管广电旅游科(文物科)、产业发展科、博物馆、江苏影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旅游部、广电文保部。联系新沂市融媒体中心、江苏有线新沂分公司。同时做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
张亮,男,汉族,1977年1月生,硕士学位,无党派人士。新沂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负责群众体育、全民健身、体育竞赛、业余训练、体育总会、工会、财审等工作。分管体育科、体育场、体彩中心、江苏影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及综合部、体育部。同时做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
刘腾,男,汉族,1988年11月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新沂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社会文化、专业文化、群众文化、非遗保护、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组织人事、群团、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文化艺术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文化馆、图书馆、柳琴剧团、江苏影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文艺部、文创部。同时做好分管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
二、机关简介
新沂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徐州市委、新沂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我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标准。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加强文化阵地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宣传活动。
(四)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改革,指导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设施的监督管理。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发展。
(七)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品牌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九)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民族文化普及工作。
(十)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指导、推进全市文物事业发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文物考古工作,负责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及跨区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负责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五)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体育宣传,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拟订并实施体育培养规划,加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七)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体育彩票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领导市体育总会,负责全市体育社团业务指导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审慎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规范事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接待、后勤、安全、信息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协助各级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 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活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与监督、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管理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文化艺术科。拟订全市文化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指导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指导、协调专业艺术团体文艺创作和艺术研究等工作,扶持重点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和宣传工作;推进全市优秀民族文化普及工作。
(三)广电旅游科(文物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机构落实重大宣传任务,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广播电视质量技术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全市广电统计工作;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旅游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指导推进旅游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发展,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市场品牌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组织、参与国内省内及全市重大旅游促销、节庆及会展活动,开展旅游市场跨区域合作交流活动;对全市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督实施旅游市场经营场所的行业标准,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物保护单位及重点文物保护、维修的审核、申报工作;协同上级业务部门在本市考古勘探、发掘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管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指导文物单位科研及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和征集工作;协调全市重要文物的国内外展览;承担地方文化的研究与传承工作;承担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体育科。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市体育总会及体育社团的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联合教育部门设置运动项目和重点布局,协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联合教育部门拟订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和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加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负责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五)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产业园区、基地和项目建设;承担产业园区、基地和项目的评选、认定、申报工作;推动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文创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组织、参与国内省内市内各类会展活动;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风情小镇等文体旅综合体建设;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新沂段建设。
(六)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化改革;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督实施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的行业标准,监管市场服务质量及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四、办公地点及时间
办公地址: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财税北楼3楼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电话:0516-88925274
作息时间:
8:30-12:00 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息来源:新沂市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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