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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抵扣上会 子女教育、房贷、赡养白叟等扣税标准即将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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尛斌 发表于 2018-12-20 10:5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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尛斌
2018-12-20 10:50:01 5285 20 看楼主
官方消息显示,12月23日至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议程内容包罗“听取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情况的报告”。

这意味着,国务院确定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扣除办法基本确定,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经完善调整后的办法即将表态。

专项附加扣除部分,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到时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租或房贷利息、赡养白叟等具体开支,将允许在个税中进行相应扣除,个税负担将随之减轻。

按照新个税法的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白叟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经人大常委会们讨论后,专项扣除办法是否会调整呢?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是个税法实施条例里面的具体内容,属于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确定。但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法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关注度很高,为了避免一些争议,出于稳妥慎重的角度,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听取常委们的意见。这是很好的沟通机制,也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举措”,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个税专项扣除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白叟支出为定额扣除,扣除额度别离为1000元/月、4800元/年或3600元/年、1000元/月、1200元/月或1000元/月或800元/月、2000元/月;大病医疗为据实抵扣,每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在6万元/年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新个税法引入综合纳税机制,纳税人的收入综合后,按年汇总纳税,上述扣除标准中全年抵扣额度=月度额度×12。

办法在公开征求意见时,外界对于这些扣除标准有不同的意见,上述标准存在调整的可能。

在现有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俗称“免征额”)提至5000元/月的基础上,随着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个税扣除标准将显著提高。依照征求意见稿的标准,对于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贷或房租支出的青壮年人群,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后,个税扣除标准将提至于9000元/月甚至更高。

附上不同专项附加扣除下的,个税应纳税税额表:



此外,公众还很关心,2019年1月1日是否能切实落地。

专项附加扣除的落地,涉及到家庭、教育、医疗、住房等信息,这些信息是否能及时地整合到个税征收系统,在减少纳税人申报负担的同时,又能避免虚假、不诚信信息的泛滥,是个重要问题

有税务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流程设计上,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主,纳税人申报了相关信息,就允许相应专项抵扣,税务部门事后进行抽查。纳税人需要为申报的信息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果虚构事实,纳税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纳税流程设计成,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核相关信息,再允许个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这样税务部门的征管压力会很大。现在以纳税人申报为主的流程,户籍、家庭、教育、住房等信息,能为税务机关事后检查提供支撑,财税部门正在整合相关信息”,该税务专家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从权威渠道获悉,2019年1月1日个税法正式生效,纳税人可通过手机app或者网站,很便利地进行个税申报。纳税人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可通过跨部门信息交换加以确认。针对自然人的纳税信息系统正在日夜赶工,会有大量外部信息加入,多个部门都在给予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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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罗平 发表于 2018-12-20 10:50:25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罗平
2018-12-20 10:50:25 看楼主
直接提升到一万不就解决事情?非要搞得那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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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忧伤美人 发表于 2018-12-20 10:51:11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忧伤美人
2018-12-20 10:51:11 看楼主
等着大家的是巨额社保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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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a940194 发表于 2018-12-20 10:51:32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a940194
2018-12-20 10:51:32 看楼主
这是在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个人信息是动态的,孩子读书到毕业工作以后,又要申报一次,租房改为买房、买房又贷款、还完贷以后、白叟健在与不在以后等,都要重新申报,一不留心忘了,就要负法律责任!唉,看来好不容易盼到的减税政策,不是那么容易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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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远航 发表于 2018-12-20 10:51:57 | 只看该作者
5#
远航
2018-12-20 10:51:57 看楼主
哪个app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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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老桑 发表于 2018-12-20 10:52:32 | 只看该作者
6#
老桑
2018-12-20 10:52:32 看楼主
难道要带着父母孩子去登记吗?不然怎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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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时来运转 发表于 2018-12-20 10:52:53 | 只看该作者
7#
时来运转
2018-12-20 10:52:53 看楼主
我就想知道,我一个会计,公司给职员计算所得税时,这些附加怎么确认。。。如果不属实,责任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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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kenuy 发表于 2018-12-20 10:53:39 | 只看该作者
8#
kenuy
2018-12-20 10:53:39 看楼主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可以享受,可以互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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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yanxin99 发表于 2018-12-20 10:54:32 | 只看该作者
9#
yanxin99
2018-12-20 10:54:32 看楼主
一月实施,不给留准备的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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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flashmm 发表于 2018-12-20 10:55:03 | 只看该作者
10#
flashmm
2018-12-20 10:55:03 看楼主
我支持的,本人三个小孩,4个白叟,还要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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