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4月垂改挂牌。
一、领导信息蒋小晶,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党务人事、纪检及财务工作。 李群勇,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挂职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务、党建、纪检、作风、宣教、舆情、工会、群团、负责政策法规、依法行政、行政处罚、环境科技、清洁生产、社会稳定、文明(卫生、园林等)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法规和宣教科。 刘鑫,男,汉族,1984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办。 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土壤科。 汤元丰,男,汉族,1989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环境监测、水生态环境保护、淮河流域污染防治、骆马湖水环境整治、干部教育、党政信息、后勤保障、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审科、水生态环境科、监测站。 陈瑞民,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主持邳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安全固废科。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应急、国家安全、环境监控等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危险废物监管、核与辐射管理等工作。 刘传松,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生态环境局副科级干部。 主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负责大气环境管理等工作。 协助分管大气环境科。 王超,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邳州生态环境局四级主办。 协助负责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园区限值限量管理、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大气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攻坚等工作。 协助分管审批科,联系大气环境科。 刘通,男,汉族,1990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邳州生态环境局四级主办。 协助负责综合业务、自然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创建、综合考核、环境监察、环境统计等工作。 协助分管综合业务科。 二、机关简介邳州生态环境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徐州市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本市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协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拟订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 (二)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管理全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发布全市环境保护状况公报。 (三)监督管理全市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推行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提出市级限期治理项目名单;监督防治规划、计划的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市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五)组织实施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行污染集中控制,负责落实国家、省、徐州市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审批限额以内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六)管理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和计划,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和工作程序,实施环境监测规范,组织编写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七)管理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制定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规划和计划,建立和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的督查检查,对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拟订全市环境科技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广清洁生产、综合利用技术和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管理全市环保产业市场和环境保护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设备和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 (九)负责全市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指导和检查基层环保工作;加强全市环保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勤政建设、党风党纪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十一)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科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党群、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牵头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2.法规宣教科。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司法联动协调管理;负责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负责生态环境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 3.综合业务科。组织编制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工作;协调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评价;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局授权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工作。联系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4.水生态环境科。负责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承担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拟定水环境功能区划、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入河、入湖排污口设置;负责水污染减排、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5.大气环境科。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等工作。 6.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负责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负责重金属减排工作;承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性物质运输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置;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四、办公地点及时间 通讯地址:江苏省邳州市长江路1号行政中心12号楼3楼326室 邮政编码:221300 值班电话:0516-86221350 作息时间: 8:30-12:00 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息来源:邳州市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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