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邳州供电公司!邳州国土局已经认定为违法建筑物小产权!用电手续怎么可能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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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关于戴圩镇仕庄村小区用电的问题,自2019年12月以来,您已多次向省、市、县领导信箱、信访等多渠道多次反映同一问题,邳州市供电公司配合公安、土地、规划和戴圩街道进行了多次调查取证,多次予以解释答复。经查,2020年1月8日,邳州市经发局向邳州市供电公司发文《关于对戴圩街道仕庄村村民田浩违法建设小区停止供电的通知》邳经发发〔2020〕6号,要求供电公司对田浩违法建设小区停止用电。2020年1月12日,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经现场核实,该小区于2012年建设,现场调查未发现“田浩擅自占用戴圩街道仕庄村集体土地建设仕庄新村小区的行为”,现场未发现建设用电,对于政策性的停限电,没有停电对象,无法落实被停电主体,您提出的“督促该小区尽快停电”的诉求无行政执法依据。邳州市供电公司于1月14日将情况汇报邳州市经发局。您反映的邳州市戴圩街道仕庄小区原为转供电,为保证居民正常用电,解决民生问题,邳州市供电公司已为该小区居民办理小区新装用电,客户所提供材料齐全。 2020年7月27日,邳州市政府办公室邳政办信复〔2020〕11号文件《关于田冠优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明确答复“您的诉求我们已多次调查核实并向您答复,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我们将不再重复受理,特此告知,请勿重复反映。”。依据该文件,田冠优反应的该问题,已信访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