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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看过来!龙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开始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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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hy2009 发表于 2018-10-23 10:5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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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hy2009
2018-10-23 10:57:39 2834 0 看楼主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按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6号),结合龙华区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9月龙华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2.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015年9月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视为在有效期内)。

3. 深户在户籍所在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非深圳户籍在劳动关系或居住证地址所在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

4. 在深圳无工作单位的非深户籍人员回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认定。

*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再由市教育局复审合格后予以认定。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网上申报

时间

2018年9月11日至9月19日

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申请人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3)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须与上传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报名

时间

2018年9月12日至9月20日

9:30-12:0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地点

龙华区行政办事大厅一楼

(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现场确认期间,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龙华区行政办事大厅二楼审验材料,具体窗口见现场提示。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户籍、劳动关系或居住证地址所在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相关认定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须A3或A4幅面白纸正背面打印并由个人签名。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张贴照片或自行设计表格。

(二)身份证原件和正背面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以下同)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一份。学历鉴定证明须为以下三种之一:一是经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并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章;二是境外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办事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有效期须达到2018年10月23日及以后。

(四)比来六个月体检的合格证明(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到指定病院体检(见附件2、附件3)。(需有“体检合格”、“符合教师资格体检(认定)标准”等明确的合格结论、意见)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在广东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一并提供本人与发证单位同一省份的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四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须在深圳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先去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本人的出生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再持《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本人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对《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4)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深圳户籍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户籍地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填写并盖章。

(七)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办理权限的档案办理部门的公章)。

(八)深圳户籍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深圳户籍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期限为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连续六个月都处在正常缴费状态的深圳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记录);有工作单位的非深圳户籍也可提供处于正常签注状态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张贴在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背面写上报名号、学科和姓名。

(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十一)自行准备牛皮纸档案袋1个,将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详见附件5)统一用A4纸打印并张贴在档案袋正面,复印件材料按照封面的证明材料挨次装订。

* 以上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的工作时间内仍未补齐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再接受申请。对于审查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给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必需真实,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温馨提示

(一)申请认定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的,网报时请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区教育局为确认点。

(二)核对所填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四)如咨询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除拨打各区联系电话外,也可拨打深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办事电话:0755-83538450。

六、相关附件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附件1: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官网网址

附件2:普通话、体检、学历认证相关信息

附件3:体检表

附件4: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附件6: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官方查询网址来源:龙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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